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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支付试用期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来源:居家理财网 等级:默认等级
发布于2007-10-05 08:22 被读42次 【字体: 】〖 访问论坛
问:你好!尊敬的律师先生!我有一件事想向你们咨询一下。我女朋友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平面设计,当时说好了实习期一个月给八百元,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她干了一个半月时他说第一个月不给工资,工资作为押金到年底给。第二个月才给了八百元。我们觉得太少了,就不干了。

但是这个公司却不给她作为押金的一个半月工资。从离开那家公司干到现在都有一个多月了,每次向他要那部分工资,他总是说在等半个月,等等。也就是一直拖着不给。

最近给他打电话,他说“当时没有按公司的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看你也不容易,还是会给你一点的,不过等他的通知”!他根本就没有要给的诚意。

我也想了一些办法

1)我想每天去他们公司去要,如果不给就不不离开,但是我们都有工作,根本就没有时间天天跑去要呀?

2)我也想过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申请了会不会很麻烦?会不会不停的让我们去做个证呀什么的?而且我担心就是裁定了让他给他也不会给,他是个小公司,注册资金只有十万。他会说没有钱!一直拖着!如果再去申请强制执行,是不是又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钱呀?

3)我们这段时间经常给他打电话,他总是不接,我们就不停的打!我想问如果我们这样不停的打,是不是违法呀?

律师先生,就这种情况,你觉得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

答:《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因此,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依据上述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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